2021年湖州银行杭州分行营运柜员和通用岗招聘公告
           
          
             湖州银行是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自成立以来,坚持“立足地方、面向中小、服务市民”的市场定位,强化管理,稳健经营,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持续的成长潜力。现湖州银行资产规模居湖州市第一,是境内第三家赤道银行,荣获2020年度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年度十佳城市商业银行”,连续两年荣获《亚洲货币》“年度最佳绿色金融区域银行”。
          
          
             湖州银行杭州分行成立于2020年5月,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综合柜员若干名;通用岗(应届生)若干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勤勉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二)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学习与沟通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创新意识和协调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综合柜员
          
          
             ①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②具有1年以上银行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业绩及技能突出者;
          
          
             ③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端正品貌;
          
          
             ④具有拟聘岗位资格证书及技能证书者优先考虑。
          
          
             2.通用岗
          
          
             为我行培养和储备临柜服务、业务运营、综合营销、风险管理等方面人才。
          
          
             ①2020届、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
          
          
             ②专业不限。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筛选、笔试(仅通用岗)、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综合柜员岗长期招聘。通用岗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24时。
          
          
             (二)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人员请登录湖州银行网站(www.hzccb.com)下载《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连同相关学历、学位、荣誉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寸照片电子版,电子邮件发送至hongxinghx@126.com(注明“应聘字样”)。
          
          
             联系人:王先生,0571-87070135。
          
          
             (三)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恕不退回。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经资格筛选通过者,本行将自报名截止日起1个月内告知;资格筛选未通过者,恕不另行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