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下辖30个营业网点,是溧水地区营业网点众多、覆盖面广泛、服务功能齐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熟练工,期待与您同发展,共成长。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业务熟练工8名,其中客户经理3名,综合柜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素养,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总体表现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道德修养,善于学习、沟通、协调和处理关系;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客户经理年龄在33周岁以下,综合柜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客户经理具有2年(含)以上银行业相应岗位正式员工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营销拓展能力,工作业绩突出且任职期间未发生重大信贷风险;
          
          
             5.综合柜员具有2年(含)以上银行业相应岗位正式员工工作经验;
          
          
             6.未受过金融监管机构处罚,无违法犯罪记录;
          
          
             7.符合报考单位履职回避原则及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关注“溧水农商银行”公众号,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整,按以下方式报名。
          
          
             (一)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报名资料投递至邮箱:lqm8835 @126.com。
          
          
             (二)应聘人员也可以现场投递或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地址:溧水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部(江苏省
           
南京市溧水区
           
中山路22号)。
          
             (三)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5日。
          
          
             五、录用方式
          
          
             本行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本行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员工录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本行将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招聘期间,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3.本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岗位招聘职数,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本次业务熟练工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25-56229662
          
          
             监督电话:025-57218189
          
          
             本公告由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