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商业银行2015年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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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商业银行2015年校园招聘公告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市商业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6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股东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地方政府和自然人股东等。宜宾市商业银行以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区域经济、服务城镇居民为宗旨,努力将本行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经营特色和较强风险管控能力的新型现代化银行。
      
      
       为促进宜宾市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本行正以开放的心态,诚挚地欢迎莘莘学子加盟。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25人,由总行统一进行调配。
      
      
      
       二、招聘对象
      
      
       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201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三、工作单位
      
      
       宜宾市商业银行各分支行,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择优调配到总行职能部门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含)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1989年11月30日(含)后出生)。
      
      
       (二)第一学历专业
      
      
       统计类2人,经济金融类5人,财会和税务类6人,计算机、通信及电子信息类8人,管理类2人,法律类2人,共25人。
      
      
       (三)学历
      
      
       1.统计类、管理类、法律类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余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优先);
      
      
       2.2015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身体健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五)取得银行相关从业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宣传
      
      
       在宜宾市商业银行网、 及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校园网站上刊播。
      
      
       (二)报名
      
      
       应聘人员于
       2014年11月30日前填写《宜宾市商业银行校园招聘登记表》,要求填写完整、清楚并附本人身份证、学籍证明(附件不齐视为无效),发送至邮箱:
       ybshzhaopin@163.com,邮件标题注明“
       姓名+校园招聘”。
      
      
       (三)现场招聘
      
      
       根据报名情况本行组织现场招聘。
      
      
       1.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籍证明原件;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宜宾市商业银行校园招聘登记表》;
      
      
       2.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开放式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表现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报经行长办公会审定后录用。
      
      
      
       八、待遇及劳动保险
      
      
       (一)待遇
      
      
       1.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2500元/月的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本行员工薪酬办法核定员工薪酬,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2.本科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享受2000元/月的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和考试合格,按本行员工薪酬办法核定员工薪酬,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二)劳动保险 .
      
      
       凡经录用的员工,本行按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