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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合肥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包河区拟面向全国为滨湖两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5、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一项: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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