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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为确保
           2011年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质监局有关要求,结合池州市质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考名额
           
          
           市质监局事业单位共招聘
           5名编制外聘用人员,其中国家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池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3名、池州市计量测试所1名、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池州分院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011年池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相关事业单位简介见池州市质监局门户网站http://www.czqi.gov.cn。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1);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良好身体素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市质监局政治处(池州市九华山大道市局办公楼
           412室、415室,可乘17路公交车至市地税局站步行3分钟到达),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
           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及拟聘岗位需求情况,经市质监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考信息。主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
           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等材料。
           
          
           3、三张一寸同底证件照。
           
          
           招聘岗位有实际工作经历或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质监局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负责,在报名时间截止后
           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五、考试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市质监局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为
           2011年9月20日下午2:30—5:00。
           
          
           2、面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
           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市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面试实施方案。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面试工作,加强监督。
           
          
           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专业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最高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六、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核由市质监局政治处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并达到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须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市质监局会同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
           安徽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新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用工形式上采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形式。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市质监局成立全市质监系统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质监局政治处、纪检监察室与各招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0566-2083818、2083819
           
          
           监督电话:
           0566-2083820
           
          
          
           附件:
           1.《2011年池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
           
          
           2.《
           2011年池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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