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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非编制内)。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房地产中介、工程维修、计算机、档案管理、宣传策划、物业管理、中文等专业。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普通话、粤语流利,文字综合能力强,专业素质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熟悉各种办公软件。 3.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并可自行解决住宿。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5月26日 - 6月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越秀区豪贤路193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西11楼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1114室。 3.应聘报名时,持《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有关证件(含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资料填写应真实、准确。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将电话通知参加应聘面试人员。 三、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2300元,试用期1个月。 (二)试用期满,条件符合要求者签订聘用合同。 (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休假等福利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住房、交通自理。 (五)被聘用人员每月工资及其他福利享受我中心同类人员有关待遇;用工方式按我办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林小姐,王小姐 联系电话:83191946,83192795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1楼,邮编:51003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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