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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给
           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矿山救护队员
           8名,均使用全额事业编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且吃苦耐劳、敬业守责,自愿参加矿山救援工作;
           
          
           3、身体健康,遵章守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必备条件
           
          
           1、年龄在
           28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2、身高
           1.65米(含1.65米)以上;
           
          
           3、双眼裸眼视力均在
           1.0(含1.0)以上;
           
          
           4、全日制煤炭及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以上(含中专)学历(在职与否均可)。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太原市人事考试网(
           www.typta.com.cn)。应聘人员预先准备好报名必备有关材料,通过网上报名页面,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11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2、报名后,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煤炭局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学历、年龄等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于报考考提交成功
           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从网上缴费系统交考务费。考务费每门
           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每位应聘人员共交考务费90元。
           
          
           3、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
           1:4以上,如达不到1:4要求时,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可放宽到1:3,仍不达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本次招聘。
           
          
           4、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并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者,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5、招聘有关事宜,可通过太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咨询电话:
           0351-7329360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共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和专业科目。
           
          
           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时间为
           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40%。
           
          
           专业科目内容为煤炭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
           =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
           
          
           2、应聘者应于
           2011年6月8日至6月10日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执行国家《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的测试标准,体能测试
           8项标准凡有2项不达标者直接淘汰。达标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到太原市人事考试网网站公告栏查询。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限时
           10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辨、应变等综合能力以及从事矿山救护工作所要求的基本素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到太原市人事考试网网站公告栏查询。
           
          
           (五)体检
           
          
           体检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达到《矿山救护规程》规定的健康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到太原市人事考试网网站公告栏查询。
           
          
           (六)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录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录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市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市煤炭局下发《拟录用人员临时聘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临时聘用手续。临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内经培训必须取得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证书》,未取得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2、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煤炭局。对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办理正式调聘手续
           ;对经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由市煤炭局组织专人对其进行再次考核,对确实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监督检查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命题、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考核、录用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凡存在违反招聘录用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且举报属实的,视情节给予招聘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拟聘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太原市人社局监察室
           0351—2020427
           
          
           太原市煤炭局监察室
           0351—7329805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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