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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小时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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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缴费:2011年
           6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
           
          
           考生持《报名登记表》到西安市未央区政府院内(龙首北路西段
           1号)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1]89号)批准的每科50元标准收取。
           
          
           享 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审核缴费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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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准考证:2011年
           7月6日—7月8日,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和经批准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可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
           二) 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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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时间及内容
           :2011年
           7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
           公共科目考试和
           专业科目考试,每科试卷满分为
           100分(每科成绩的50%计入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各职位应招聘人员数
           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面审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以网上通知为准。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后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
           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书。
           
          
           复审所需材料(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往届毕业考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经西安市委组织部选聘到未央区社区和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持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教育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报考幼教岗位大专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户口薄原件。
           
          
           3
           、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
           教育类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具体说课指定教材另行通知)
           
          
           面试通过“说教材
           -说过程-说教法、学法以及现代教学手段-说板书”考察考生的普通话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驾驭课堂的能力。
           
          
           --
           卫生类、综合类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
           
          
           4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及面试成绩满分均为
           100分。
           
          
           个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个人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
           三) 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执行,由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
           四) 考核
           
          
           由区
           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考核内容有:工作学习成绩、现实表现、资格条件及回避等。考核中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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