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目的 结合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事业单位实际情况,通过规范的招聘程序,引进专业基础扎实、与所属事业单位需求相吻合的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 5、符合报考具体岗位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6月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A4纸上复印)、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考生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www.xjrs.gov.cn)下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时一并提交。 2、报名地点: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人事处(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70号) 联系电话:0991-2666204 (二)资格审查www.xjrs.gov.cn)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使用汉语答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1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www.xjrs.gov.cn)。 1、笔试:由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笔试结束后的第五天,将笔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2、面试: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自治区人社厅共同组织。按照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www.xjrs.gov.cn)公布,公示期为三天。 (四)体检 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人事处对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拟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认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监督电话:0991-3689707(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991-2666200(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纪检监察室) 经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人事处资格审查同意后方可纳入考试范围,资格审查通过者的名单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附件
1: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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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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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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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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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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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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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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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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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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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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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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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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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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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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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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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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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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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伯语专业
历史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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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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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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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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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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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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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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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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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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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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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宗教政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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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业技术岗位十一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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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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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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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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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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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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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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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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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业技术岗位十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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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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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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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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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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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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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秘类、历史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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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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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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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管理岗位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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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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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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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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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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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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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秘类、行政管理类、经济管理类、财务
财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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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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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专干(管理岗位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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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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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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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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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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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或大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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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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