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时间:2011-07-14 06:07
来源:未知
作者: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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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湖市教育局研究并报经人事局同意,拟招聘职业中专等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职业中专服装设计表演专业课教师1名;平湖中学地理教师1名;平湖中学历史教师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2.身体健康; 3.专业课教师:专业对口、年龄18至30周岁(1980年7月1日至199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平湖中学基础课教师:年龄18至30周岁(1980年7月1日至1993年7月1日期间出生),相应学科的市域外高中在职骨干教师。或嘉兴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5.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三、招聘录用的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报名、洽谈,填写应聘意向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招聘单位汇总后,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由市人事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按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进行,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3比例的,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后根据其成绩按1:3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对象。 3.体检、考核。由招聘学校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招聘学校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后上报市教育局,并经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4.公示。对健康检查合格的对象,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通知招聘学校,同时将名单进行公示。 5.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无异议,由招聘学校填写《平湖市学校教师招聘审批表》,签订《就业协议书》,连同综合考核材料及录用报告,一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并于8月份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18日前到各招聘学校登记报名。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2)毕业证书;(3)《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户口簿;(4)一寸证件照1张;(5)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6)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需证件均带上原件与复印件。 为加强师德建设,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职业中专联系人,陈老师, 0573—85130895,13867335892(635892)。 平湖中学联系人,朱老师, 0573—85087123,13957312692。 市教育局联系人,金老师, 0573—85236899。 平湖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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