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工作
按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专业课、公共课、面试成绩的顺序比较,依分数高低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以地级市为单位按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结合本人志愿进行分配,如不服从分配,依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和调剂。
各办事处(市联社)组织对面试合格者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各地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同一单位服务期必须满三年。
五、岗前培训
新聘员工的岗前培训采取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级组织进行。基础培训委托各办事处(市联社)组织,内容包括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法律法规、金融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企业文化等,培训不得少于10天;专业培训由各县(市、区)联社、合行组织,主要以专业知 识和岗位技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