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劳动者自身主观原因或过错,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自身客观原因,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因病、因伤,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不封顶,发给不低于上年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患重病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医疗费的100%4.用人单位的原因,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