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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安人〔2007〕35号和安教发〔2011〕63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13名。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依据,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直学校教师11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数、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非在职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幼儿园同时面向安阳市范围内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在职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7、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实施程序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方案,在《安阳日报》、安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ay.lss.gov.cn)、安阳教育信息网(www.anyangedu.com)等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报名办法: 
①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并在现场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结束两日内到原报名处重新选报岗位。 
②个人准备材料 
    a、全国范围内非在职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相应的英语证书、普通话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b、安阳市范围内非在职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相应的英语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和加分政策的安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和安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还应提供聘用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及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开具的推荐介绍信。辞职再就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否则按在职人员处理。 
③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须交纳报名考试服务费72元(笔试),进入面试程序者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④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初审合格者,由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现场采集人像。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⑤考生于2011年7月13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指所报专业大学所修有关基础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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