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社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厅属社团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宁夏常住户籍人员。
           
          
           (二)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社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0日14时30分至2011年8月17日18时30分。
           
          
           报名地点: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
           69号
           
          
           联系人:杨茂华
           
          
           联系电话:
           0951-5049271 13995111019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求职简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
           1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岗位要有相关工作经历,须由曾工作过的单位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报名时,将依据应聘岗位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银川市以外的考生可先将求职简历投递至以下电子邮箱:yyy1215@126.com,相关证明材料考试时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拟在
           2011年8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数量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总成绩需60分以上)。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
           (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者,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 
        |||||||||||||||||||||||||||||||||||||||||||||||||||||||||||||||||||||||||||||||||||||||||||||||||||||||||||||||||||||